由于因鋼絲繩手扳葫蘆質量問題引起吊籠跌落的安全事故時有發(fā)展,所以對多家廠家的手扳葫蘆樣品進行檢測,分析出主要原因如下:
無載荷試驗:要求無載荷時往復扳動前進桿及反向桿三次,機構工作應靈活、無卡組現(xiàn)象。試驗時少數(shù)廠家的產品鋼絲繩不易穿入,工作時有卡阻存在。
額定載荷試驗:不合格產品絕大部分手扳力超標,工作行程過小。
動載試驗:要求在1.1倍載荷下上升、下降各一次,整機工作應平穩(wěn)可靠、無異常。不合格品主要表現(xiàn)為上升行程中自滑下降量增大。
靜載荷試驗:標準規(guī)定,手扳葫蘆在試驗機上逐步加載至1.5倍額定字啊和時停留10min,夾子、夾緊板不得有影響使用性能的不可逆變形。少數(shù)廠家的產品試驗中夾緊板發(fā)生翹變,導致工作時工作阻力增大和鋼絲繩行程變短。
吊鉤試驗:主要控制鉤口變形和吊鉤強度兩項指標。少數(shù)廠家所配吊鉤系回收翻新產品,有折疊變形等降低強度的局部缺陷。
加工裝配質量:不合格產品主要表現(xiàn)在夾子軸兩軸頸加工精度低,同軸度嚴重超差,夾子軸配合端未進行熱處理,硬度值偏低;控制初始加持力的彈簧選用不當,彈性力有的過大、有的過小;甚至有的將前進手柄裝錯在死點位置,使機構不能正常工作。
配用鋼絲繩:為降低成本,不合格產品廠家配用劣質鋼絲繩,鋼絲繩直徑超過國家標準規(guī)定下限,采用麻芯鋼絲繩代替希爾型金屬芯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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